关于开展“幸福工程----救助贫困母亲”募捐活动的通知
石人口发[2007]25号
各县(区)人口计生局、计生协、市直各部门、驻石各单位:
2007年是“幸福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年”,5月13日是“母亲节”暨第12个“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”活动日, 5月29日又是第八个全国协会会员集中活动日。根据自治区计生协关于开展“幸福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年”、“幸福工程活动日”的通知要求, 为推动幸福工程在计划生育扶贫开发中发挥重要作用,不断增强社会的参与率,提升幸福工程的知名度与美誉度,石嘴山市人口计生局、计生协会决定在全市开展为幸福工程募集资金活动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
在全市开展以“关爱弱势群体、构建和谐社会,救助贫困母亲、建设幸福家庭”为主题的宣传募捐活动。
二、活动时间
从2007年4月开始至2007年5月20日结束。
三、活动内容
在本次“幸福工程----救助贫困母亲”活动期间,各单位、各部门要充分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和资源,组织形式新颖、内容生动,有声势、有影响的募捐活动,结合“生育关怀行动”,向贫困母亲伸出友爱之手,献出一片关爱之情,为贫困母亲办好事、办实事,每位干部职工为贫困母亲捐款30元。通过献爱心、表真情,帮助贫困母亲尽快改善生产环境,提高生活水平,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石嘴山做出新的贡献。
四、活动要求
1、各县(区)、各部门、各单位要认真做好“幸福工程――救助贫困母亲”活动的协调和组织工作,将募捐活动落到实处。
2、各县(区)、各部门、各单位于5月20日前将所募集的资金上缴石嘴山市计划生育协会,由石嘴山市计划生育协会统一上缴自治区幸福工程组委会。
3、各县(区)于5月25日前将募捐活动情况汇报石嘴山市计生协。
联系人:市计划生育协会 段红玲 段永梅
电 话:0952-2012065
传 真:0952-2012065
电子邮件:dhl2012065@163.com
地 址:石嘴山市人民政府1号楼1楼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