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嘴山人口计生网首页
 
计生动态
图片新闻
视频荟萃
信息公告
政策法规
 
 

 
  首页>>避孕节育>>新闻
避孕药不能与哪些药同时服用?
发布时间:2009-1-10  新闻来源:石嘴山市人口计生局
避孕药不能与下列药物并用:
  抗结核药:利福平。
  抗生素药:氯霉素、氨基苄青霉素、新霉素、四环素、磺胺甲氧嗪、呋喃坦啶。
  抗惊厥药:苯巴比妥、苯妥英纳。
  镇痛药:眠尔通、利眠宁、非那西汀、吡唑酮、克霉唑等。
  抗抑郁药:丙咪嗪。
  抗凝血药:肝素、双香豆素等。
  皮质激素类药物:强的松、可的松等。
  如确因治疗上需服用上述药物者,应改用其它避孕方法。

打印】【关闭窗口
 
石嘴山市计生局首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