计划生育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、政策性强的基础性工作,做好此项工作,直接关系到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,关系到广大育龄群众的切身利益。为了做好2008年全市计划生育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工作,市人口计生局及时印发了《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全市计划生育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》,按照国家、自治区关于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的有关规定,组织专家组,对2008年上报的每个病残儿的书面申请、户口本、医学鉴定诊断、病残儿相关病史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、把关,严格审批。
8月22日,经过认真组织准备,市病残儿医学鉴定领导小组在市第二人民医院鉴定中心对全市13名病残儿进行了医学鉴定工作,经鉴定,8名病残儿通过了准予生育二胎的申请,确保了计划生育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。(段红玲) |